Submitted by 匿名天使 (未验证) on 2006-07-25 13:29
去年我生小孩前老妈北京拿到签证在美6个月准时返回, 其间姐姐3月申请B2遭拒.
我想让她和我爸一起申请. 但不知是否要说我有小孩(9个月大)他们想来团聚看望我和孩子,我和先生都工作, 我们现请了个阿姨. 有朋友建议不能说有小孩.
如果不说有小孩, 是否需要提供VO我们去年的税表, 因为税表已把我女儿列为DEPENDENT.
另外我们刚买了新房,不知能把这个也做为一个探亲理由.
很想让我姐这次签成,大家给支个招吧.
匿名天使 (未验证)
2006-07-25 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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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让你姐和你爸一起签,没准连带你爸爸一起拒签。
孩子的事情隐瞒不了,很容易查到。只要问有没有孩子,必须实话实说。
探亲本身就是理由,用不着别的
匿名天使 (未验证)
2006-07-25 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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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问有没有孩子,当然不主动说
匿名天使 (未验证)
2006-07-25 2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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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要不要交税表呢?
匿名天使 (未验证)
2006-07-25 2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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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 need W2, if you want to bring your tax return (1040), that's OK.
匿名天使 (未验证)
2006-07-26 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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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分开签,税表要准备,不问不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