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需要哪一类签证,到美国参与实习职位?

美國移民法提供多種簽證類別,要以個人去美國參與的活動計劃來決定。一般來説,以下的簽證類別都適於“實習職位”項目。

B1/B2觀光訪問簽證,申請人只有參與觀察和搜集資料,不動手操重工作。申請人不能得到任何報償。申請人必須提供領事官充分的證據,證實在項目結束後將离开美国

在某些情況,申請人可以使用觀光訪問簽證去美國從事宗教義務工作或為非牟利的慈善機構輔助貧窮。無論如何,此工作項目不可牽涉買賣交易和/或懇求捐款或接受捐獻。

J-1,交流訪客簽證可以批給需要動手操作工作的實習者,實習時間可以長達十八個月。此實習項目必須在美國國務院教育文化事務處已立案,且可以合法批發DS-2019表格。請擊此處,查詢詳情

H-3培訓簽證可以批給實習項目時間可以長達2年的實習者。 在美國的公司(呈請人)必須為簽證申請人(受益人)到美國國土安全部申報工作許可紙。簽證申請人在申請簽證前必須先得到美國國土安全部批准的工作許可紙。一旦工作許可紙批准後,美國國土安全部會發出通知書,列明項目批准日期,呈請人姓名, 及受益人姓名。 申請人授權可得到報酬及動手操作工作。 請擊此處,查明更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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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天使 的头像

您好:请问, 如果签证是商务签证B1一年多次往返的, 然后那个商务会议邀请函日期是10月1日至4日,但如果没能在那段时间去美国,而是后来几个月里去的话,会不会有影响。谢谢!

飞扬 的头像

您好,取决于VO是否在您的美国签证上留有备注,如果有的,那么建议您重新问美方要新的邀请函,带两份邀请函赴美。如果没有备注的可以直接去美国。由于是多次往返的,不需要重新申请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