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票价格] 10/29/2008 PEK -- TPA 0000USD

美国飞中日韩$40off,折扣码 "ASIA40" 10月27日过期


返程日期: 
2009-04-01
出发日期: 
周三, 10/29/2008
目的地: 
货币种类: 
美元
机票价格: 
0
购买日期: 
2008-10-05
机票类别: 
往返
您对代理的评价: 

购票经历如下(下述全部是美东时间):

1)第一天晚上,我通过电话预订了机票;
2)第三天下午(也就是不到两天以后),我按照约定,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了双方已经谈妥的票款($1194),然后打电话进行了确认,得到的仍然是肯定的答复;
3)半小时以后,我忽然接到代理打来的电话,声称机票的价格已经上涨到$1257——确切的涨价时间是在我第一天电话预订之后的某一时刻;经过申诉、协商未果(期间代理提出给我$1247的成本价白做我这一单),心情十分不畅,决定不论价格如何,放弃购票;
4)最后,要求代理退还已付票款,尽管当天确实做了转账,但我不得不于次日才得到款项。
5)后续说明:随后,我到其它家代理咨询并选定其中一家购买了机票。

我的看法:

第一、我认为机票在预订之后价格是不应该再变动的,应该在预订有效期内维持原价,航空公司的涨价应该只影响该涨价时刻之后的商业行为,不应该具有前溯性;——但我不了解旅客航运业的规定和惯例,如果和我理解的不一致,我认为是不合理的,如此,乘客的权益如何能够得到保证呢?

第二、退一万步,就算实际的航运业就是以这样一种单方有利的方式运行着(这是该代理给我的解释和答复),最起码,是不是应该在价格上涨后的第一时间通知已经预订了机票的顾客?而不是等到顾客已经按照双方的约定自觉地支付票款之后才告知。——如此这般,难免让顾客有种被欺骗的感觉(虽然我可以相信该代理的初衷并非如此)。

鉴于代理在初期的处理中找航班、报价格、发预订确认信还是十分迅速,态度也始终友好、诚恳,所以我没有打分一分,而是稍作保留,打了二分作为我最终的评价。

代理以及联系电话: 
Jack 杨 718-886-0095
您对机票代理的推荐程度: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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