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1的邀请涵问题

有意向去美国成立分公司. 申请B1 签证的时候,是否必须有美国公司/机构的邀请涵? 因为并非基于别的公司有业务来往,能不能就写个赴美事由的说明书{成立公司}, 代替邀请涵? 多谢!

关键词 tags: 
sophiaus 的头像

楼主订阅回复提醒

匿名天使 的头像

你成立新公司难道不找美国方面的律师吗? 如果找的话,可以让律师出一份证明...

匿名天使 的头像

That is a good idea. I also thought about it. I have sent an email to the attorney. Thank you!